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百余年來,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持續煥發旺盛的生命力,保持強大的戰斗力,與黨的政治紀律建設密不可分。我們黨在領導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中,在加強黨的政治紀律建設上積累了豐富經驗。
加強和維護黨的領導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將政治紀律作為維護黨的領導的有力武器。建黨伊始,我們黨在一大綱領中規定,“在加入我們隊伍之前,必須與企圖反對本黨綱領的黨派和集團斷絕一切聯系”,這是最早以政治紀律形式維護黨的領導的規定,為黨的政治紀律建設注入優秀基因。黨的二大黨章規定,“全國代表大會為本黨最高機關;在全國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執行委員會為最高機關”“本黨黨員皆須絕對服從之”,首次以政治紀律的方式確立了黨的領導。從黨的三大到五大,黨的政治紀律建設內容不斷豐富。革命轉折關頭召開的黨的五大通過《組織問題議決案》規定,“宜重視政治紀律”,首次在黨的正式文件中提出政治紀律。八七會議提出,“凡破壞紀律者,都應從嚴懲辦”,強調以嚴厲的政治紀律執行維護黨的領導,使我們黨沒有在白色恐怖中迷失,迅速掀起革命新高潮。古田會議上,針對部分黨員認為“黨管太多了”“權太集中于前委了”等非無產階級思想,我們黨提出“中國的紅軍是一個執行革命的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黨的領導機關要成為“領導的中樞”,以嚴格的政治紀律確立了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使軍隊實現了浴火重生、鳳凰涅槃。
延安時期是我們黨以嚴明的政治紀律加強和維護黨的領導的重要時期。1938年黨的六屆六中全會提出,“黨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領導”“各級黨的委員會的委員必須無條件的執行”。1941年,黨中央在《關于增強黨性的決定》中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統一意志、行動及紀律,像一個人一樣團結起來。在延安整風的具體實踐中,黨開創了“堅持用組織的和教育的方法來解決黨內分歧”的政治紀律建設新范式。1948年我們黨為迅速克服黨和軍隊內部的無紀律無政府狀態,建立健全了請示報告制度。這一時期我們黨還與破壞黨的集中統一行為作堅決斗爭。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繼續加強政治紀律建設,將全黨服從中央、全國一盤棋思想付諸實踐,以政治紀律嚴肅處置了一批破壞黨的領導的違紀分子。進入新時代,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這一重大黨建命題,強調“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最核心的,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將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作為黨的政治紀律的首要任務和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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